純(chun)電池出口運輸注意(yi)事項。
2022-01-13 11:48:40
出(chu)口(kou)純(chun)電池產(chan)品應注意(yi)的事(shi)項。
普貨和電池需(xu)分(fen)箱裝,不可(ke)混(hun)裝,可(ke)同票;
電(dian)池(chi)包裝箱應牢(lao)固,能(neng)通過(guo)1.2M墜落試驗,不(bu)損壞電(dian)池(chi),不(bu)移動(dong)內部物體(ti),不(bu)暴露內部物體(ti);
干電池需要單獨絕緣包裝(zhuang),內外箱(xiang)不需要貼電池操作(zuo)標簽,單箱(xiang)控(kong)制在10KG以下;
小電池(chi)必須用防靜袋(dai)或泡沫(mo)袋(dai)或小紙(zhi)盒隔開,大(da)電池(chi)的包裝必須用泡沫(mo)隔開;
帶線電池(chi)必須用線頭密封(feng),電芯必須用塑料盒層層安裝,極(ji)頭不能。
上述就是(shi)純電(dian)池產(chan)(chan)品出口包(bao)裝(zhuang)的注意事項。但要安(an)全出口純電(dian)池產(chan)(chan)品,光靠包(bao)裝(zhuang)是(shi)不行的,國(guo)家(jia)最(zui)終還是(shi)要通(tong)過快(kuai)遞渠道提供運輸支持(chi)。所以高質量(liang)的快(kuai)遞渠道也很重要。
純電(dian)池(chi)出口運(yun)輸(shu),鋰電(dian)池(chi)運(yun)輸(shu)要求(qiu)。
1、鋰電池(chi)必須(xu)通過聯合國(guo)《危險貨物運輸建議(yi)書試驗和標準手冊(ce)》第6修訂版(ban),RecommendationsontheTransportofDangerous-ManualofTestsandCriteria、Sixthrevisedition,其中(zhong)第38.3章的(de)內容和標準(簡稱UN38.3標準)的(de)測試,國(guo)內一般由第三者檢查機構發行檢查報告(gao)書。
航(hang)空運輸必須(xu)提供(gong)經民航(hang)總局備案的鑒定(ding)機構出具(ju)的有效(xiao)鑒定(ding)報告。
有些產品在運(yun)輸(shu)(shu)運(yun)輸(shu)(shu)前(qian)需要(yao)申報危險品。
一些鋰(li)電(dian)池產品(pin)需要(yao)包裝符合(he)(he)聯合(he)(he)國(guo)規定的危險品(pin)第(di)二類(UNPGII)。
鋰電(dian)池進出其(qi)他(ta)國家也需要遵守現有法律法規(gui),如歐盟ADR2017和美國49CFR。
鋰(li)電(dian)池(chi)及各(ge)鋰(li)電(dian)池(chi)應(ying)用產品的包裝應(ying)貼(tie)上(shang)相(xiang)應(ying)的標簽(qian)。